问药

陈朝颖/药未吃完 可以收着再吃?

问:一般的伤风感冒发烧,如果药还没吃完,可以收着下次再吃吗?一般诊所医生开的药,都没有注明限期,那该怎么知道过期了?

答:如果是一般的伤风感冒发烧,诊所通常只会开几天的药量给患者,期望他们会根据医生的嘱咐定时服药,并且在一定天数内服用完毕,不会留下药物。然而更常见的现象是患者在服用一两日后觉得病情好转,就会停止服药,并保持着“节俭”的心态将剩下的药物保存起来,好让下次能够再服用,这是不适当的。

若了解药品的制造过程,就会发现它们是非常敏感的物质。口服锭剂(药丸)基本上是粉状物混合均匀后,压制成的片状物。制药过程中需要的不仅是药的成分,还会增加其他化学成分以维持药物活性成分的稳定性。所以,许多因素都可影响药物的稳定性,包括空气、阳光、湿度和温度等。正因如此,我们经常看见一些药物是分别包装在铝箔片(strip)里的,以避免与空气有太多的接触而造成氧化。

毕竟是要让人吃入口中、控制病情的物质,因此不让外界因素影响药物的稳定性是很重要的。可想而知,民众一般领到药物时,若是被一颗颗放入药袋的,意味着已经接触过空气了,因此不建议再将剩余的药存储起来,留待下次再服用。

公共衛生

过期药冲马桶丢垃圾桶 助长抗药性 危害生态

医句话:

许多人会随意丢弃药物的原因之一正是贪图方便,更别论特地寻找咖啡渣来打包等。 正因如此,拥有多处分行的社区药剂行,近来也一直在推行药物回收计划,让民众可以将过期、变质或多余的药物,放置到附近分行的药物安全处理箱中,省下不少麻烦。

“不同类型的药品如何保存、使用期限多长和正确丢弃方式,都是药剂师最常被问及的问题之一。基本上药品的保存期限可以从包装、盒子或铝箔片(strip)上得知。问题是,许多民众到诊所看病所领到的药物,都是装在白色药袋中,上面往往没有标上药物失效日(expiry date)。

事实上,国际规定无论是大医院或小诊所看诊拿药,药袋上都必须标示上药品学名(generic name)、剂量、服用方法、次数、时间,以及有效期限(exp. date)等。不过,本地更常见的情况是不会把药物有效期限写在药袋上,甚至有时候连药名也没有,而只是标注发烧、感冒或咳嗽等。其实大众应有义务知道自身所服用的药物信息,如果发现上面并未注明,是可以向诊所提出诉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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