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症面前如果只剩病痛 该救人还是让他有尊严离去?

医句话:
面对躺在病床上罹患重症的患者,“救或不救”是医生经常面对两难的局面,特别是最常接触生老病死中的老人医学科(geriatrics)以及缓和疗护(palliative care),那在这样的情境下,医生必须是抢救人命为先?抑或是确保患者的生命尊严获得保障?根据大马医药理事会给出的指南,“医生有安慰及照顾患者的责任,同时在能力所及抢救人命”,而这也为医生在抢救时有了一个清晰的方向。

“纵观如今的医学发展,确实有了更多新的技术以及药物的诞生,但这不意味着医生抢救病人的几率就增加了100%,因为医生并非掌握生与死的那一位,医生也是人,所以也有做不到的时候,但医生须有安慰及照顾患者的责任,特别是那些已经时日无多的患者。

很多时候在医院面对重症患者时,医病双方经常会为了患者需不需要做更进一步的救治产生两难、紧张、对立甚至冲突的局面,在中国或印度甚至发生过医护人员被家属殴打甚至杀害的悲剧,这其实是由于双方对医疗、病情及预后的理解程度有所差异,再加上感受及期待的不同而有不同的观点。

试想想,当一个人因心跳停止及陷入昏迷被送到急诊室时,医护人员会做什么呢?当然就是给予急救,那急救包括了什么?在急诊的医护人员常会提及一个词‘CPR’,这个词的翻译是心肺复苏术,但在这里所提及的CPR其实是急救的代名词,它除了优先用上心肺复苏术来按压,也包括插管、电击、给予急救药物等,医护人员须视患者的情况给予针对性的治疗,而不是一概而论一套方法,比如不能给心肺复苏术就其他医疗方式也不用了,这显然并不是正确的做法。

DNR在马仍处灰色地带
那再设想另一个场景,那就是一名重症病患比如癌症末期患者,当他因胸痛送到急诊室,可是他已厌倦了人生的一切,并且对医护人员表示,若是胸痛昏迷了就别救他,那医护人员究竟该基于救人的天职继续为他施救?抑或尊重患者的意愿呢?答案就是必须为他施救,但也要尊重患者的意愿。

理由是医护人员给予‘合理的治疗’是医疗常规也是医疗伦理,从法理角度而言必须的,医护人员是有必要为患者提供适当医疗和护理的责任,但并不意味着医生一定要‘成功’抢救患重症或已近末期的患者,否则就是失职,倘若真的如此,那我们必须坦言全部医生都失职,因为我们根本做不到这点。

在一些地区比如台湾有签署所谓的不施行心肺复苏术(Do Not Resuscitate,DNR),那在大马呢?必须坦承的是至今它仍处于灰色地带,不过在大马决定救人的主权仍是医生第一,家属第二,医生救人即是天职,也是法律赋予的权利,但更为重要的是‘照顾及安慰’已病重的患者,尊重患者的意愿,让他在人生最后时刻可以活得有尊严,包括安心地和他心爱的人道别。

一个已经濒临人生最后阶段的患者,若是还继续插满一大堆插管,身边全是为了续命的仪器,请问这是谁想要的局面呢?

尽可能不让任何人受伤害

每一位医学生是否还记得在毕业时曾念过的誓词,即希波克拉底(Hippocrates)医生誓词,当中那句‘我将要尽可能地维护人的生命’就是我们身为医生的原则,回到刚才提及的第二场景,身为医生的我们无法从生理表现去判断,到底患者这句话是真是假,假如他是‘开玩笑’,而我们没有去尽所能给予合理治疗,那万一他离世了,而家人要追究责任,请问身为医生该怎办呢?

我必须承认很多时候面对患者生与死时,医生承受不仅是生理上的疲累,也包括精神上的煎熬,医护人员绝不是铁石心肠,我们也有感情的,很多时候我们不想由我们来做‘救或不救’(resuscitate)这个决定,可是天降大任之下,医生能做的就是把我们的专业知识减少伤害,尽可能不让任何人有受到伤害,可是这背后有太多需要考量,包括资源的分配。
还记得去年7月DELTA变种病毒肆虐我国,当时马大医药中心(UMMC)是其中一个重灾区,而我站在病房时反复思考,眼前已确诊的长者我该救哪一位呢?呼吸器以及其他医疗资源就只有这么多,拔下这一位的呼吸器给另一人意味着前一位的生命就走到终点,再回忆那段备受煎熬的日子,我也不晓得是如何走过的。

冀成立特委会保障医生
其实我国早在数年前通过不同专家及非政府组织的努力,已初步拟定了保护长者的法令(elder law),并已在提呈国会阶段,无奈的是这几年来我国的政局动荡,以致有关法令草案至今未有曙光,实属可惜。

身为一名老人医学科医生,我衷心地希望政府或大马医药理事会等可成立一个特别委员会,目的是保障医生在根据现实情况做出‘救与无法救’的决定下,无须面对不必要的法律责任,身为医生,我实在不希望发生在印度或中国的医生被患者家属追打甚至杀害的新闻会发生在大马,这对每一位医生而言都是一种恐惧,也将影响医生作出正确的诊断。”

20220702_Dr Tan Maw Pin
陈慕膑教授(Tan Maw Pin)
马大医药中心老人医学内科顾问

法律阐明须给“合理治疗”

“不管你喜欢与否,打从我们出生的那一刻就即将要面对死亡,因为有生自然有死,而缓和疗护的存在就是要提高患者的生活质量,减少患者生病所产生的痛苦,不过这些年来常接触一个问题,所谓的减少伤害或痛苦,究竟是减少患者抑或是照护者或家属的痛苦,这是我们必须深思。

而作为最常与死神接触的缓和疗护更经常陷入‘救与不救’的困难抉择,不过庆幸的是我国已有很清楚的法律阐明,医护人员必须给予‘合理的治疗’,所谓的合理治疗意味着照顾及安慰患者为先,并在能力范围内给予施救。

从另一角度来看,这也让医护人员有一个相对清晰的指南,而事实上不管是法律条文抑或大马医药理事会所颁布的指南,当中是存在一些灰色地带,医护人员也深感棘手及困惑之处,但必须强调的是医生救人是责无旁贷,以我个人的立场,我会秉持专业给予治疗,但也会尊重患者的意愿,即在抢救的同时也会把患者的意愿纳入考量中。

提供良好居家支援服务
之前曾有一个例子,一名患者的女儿向我申诉,其实她很想带妈妈来医院接受治疗,一来担心感染COVID-19,再来妈妈希望在家临终,可是因家没有足够的医疗资源,最终必须带妈妈回来医院复诊,之后她才知道原来我国有不同的缓和疗护的支援团体,这些非政府组织一直以来默默努力为居家的患者提供良好的整体及症状护理,并且给予心理支持及教育等,而在之后她的妈妈也可以在家获得很好的照护,这也再次凸显了给予患者好的安慰及适当照顾才是重中之重。

再次强调,医生并不是全能,也有做不到的事,因此不管是在哪一岗位比如缓和疗护的医生或医护人员都必须建立一个正确的心态,抢救患者是必须,但也不可把自己逼到太紧,否则医生也会出事的。”

20220702_Dr Lam Chee Loong
林子龙医生(Lam Chee Loong)
马大医药中心缓和疗护科主任
马来西亚临终关怀委员会主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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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
医识力.笔录:何建兴.2022.0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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