胎儿确诊异常 能否中止妊娠?
医句话:
在诊断出胎儿异常后需进一步评估是否该转介其他科医生。在计划分娩时需考虑时间、方式与地点。以EXIT为例,我们同时需要剖腹产与其他外科团队协调进行,譬如让耳鼻喉科医生为婴儿颈部穿孔或实施插管手术。这些准备都建立在提前诊断的基础上,若在分娩过程才发现胎儿异常,届时情况紧急一片混乱,那么结果可能就不会那么好了。
“之前我们接生了一名婴儿,他除了有唇裂,所有内脏器官也在体外,整个人的姿势像是在跳舞一样,这是因为他的脊椎异常,身体不对称所致。其实在更早之前,我们已诊断出他有致死性的异常─短脐带症候群(short umbilical cord syndrome),导因未明,但是出生后是无法存活的。这名母亲决定继续怀孕一阵子,最终在32周时分娩,婴儿在出生不久后就离世。
若胎儿确诊异常,究竟会选择继续或中止妊娠?无论何种决定,都是情感的体现。有些人会希望中止,因为再继续怀孕也没有意义了,这是一种选择;另一些人会认为,既然胎儿出生后便会死亡,那么我希望他尚在腹中时能够尽可能地活着,因此选择继续怀孕,有更多的时间与胎儿在一起。对我而言,这两种都是完全理性决定,医生会尊重孕妇的意见,并不会建议或强迫必须人工流产。
依情况进行产时宫外治疗
另外,并非所有的胎儿异常都无法医治,我们可根据个别情况作准备,譬如分娩前特殊准备与出生后治疗方案或进行产时宫外治疗(Ex-utero Intrapartum Treatment procedure,EXIT)等。
以胎儿心脏异常为例,在妇产科医生确诊之后会转介儿童心脏科,请医生建议分娩时所需的准备,譬如呼吸辅助器、药物等,同时计划待婴儿在出世数月,大小体重达到一定程度后,需要进行的心脏手术。
也有一些手术是在分娩后即时进行的,譬如横膈膜疝气(diaphragmatic hernia)。胎儿尚在腹中时无需自己的肺部呼吸,因为可以透过胎盘从母亲那里获得氧气,这也是为何肺部异常仍可活着,在与母亲分离后就必须依靠自己呼吸了。由于横膈膜缺损,胎儿出生后会出现呼吸困难等症状,那么在分娩时我们需要儿童外科医生在场,在他出生后立即插管给予氧气,然后准备手术修补,让腹腔内的肠子复位、肺部可以扩张。除了出世后治疗,我们也可在胎儿尚未完全分娩的状况下,处理某些危及性命的疾病。EXIT是一项外科手术,我们已进行了相当多的次数,可用于分娩因颈部畸胎瘤(cervical terotama)和囊状水囊肿(cystic hygroma)等压迫呼吸道,或因先天性高位气道阻塞症候群(Congenital High Airway Obstruction Syndrome,CHAOS)而呼吸道阻塞的胎儿。通过EXIT,医生将为产妇进行剖腹产,胎儿只娩出上半身,脐带仍与母体相连的情况下,争取时间动手术,譬如建立或重新打开呼吸道。由于仍维持胎儿的血氧供应,那么就能够避免缺氧而损伤脑袋或死亡的不良后果。
提前诊断助拟应对方案
总而言之,在诊断出胎儿异常后,我们需进一步评估是否该转介其他科医生,接着在计划分娩时,需考虑时间(足月、未足月或自然分娩)、方式(自然产或剖腹产)与地点。以EXIT为例,我们同时需要剖腹产与其他外科团队协调进行,譬如让耳鼻喉科医生为婴儿颈部穿孔或实施插管手术。这些准备都建立在提前诊断的基础上,若在分娩过程才发现胎儿异常,届时情况紧急一片混乱,那么结果可能就不会那么好了。
此外,医生也会制定产后计划,譬如矫正手术、非手术治疗如使用支具和石膏固定马蹄内翻足,以及教导家长如何喂养唇腭裂的婴儿等。
危及孕妇性命 中止妊娠合法
胎儿出现异常,孕妇情绪有所波动是在意料之中。其实有时候在严重情况如致死性异常下,事情反而比较简单,因为许多事情都无法改变了,在经过讲解了事实和辅导之后,一些人情绪得以缓解。不过一切需视个别的承受能力,一些孕妇可能会出现忧郁症或焦虑症,我们会根据需要介绍支援团体(support group)或转介精神科医生。若孕妇的身体或精神健康状况受影响,医生才可帮助中止妊娠。
相比起人工流产或堕胎(abortion),我更倾向于使用中止妊娠(termination of pregnancy),虽然这听起来也不够好。我国法律是不允许中止妊娠的,刑事法典第312条文阐明,任何人自愿导致怀孕女性流产,可被判监禁最多3年,或罚款或两者兼施;若已经能感受到胎动(大约18周),可被判监禁7年或罚款。若一名女性导致自己流产,也可在这个条文下被控。意思是无论是谁,令任何人流产都是违法的。
不过这也有例外情况─大马刑事法典中阐明,在1971年医药法令下注册的执业医生可以中止一名妇女的妊娠,如果该执业医生善意地认为,继续妊娠对该孕妇的性命、精神或身体健康的危害风险,比中止妊娠更大,那么中止妊娠为合法。
简单而言,若医生认为继续妊娠会对孕妇造成伤害,譬如当一名孕妇患有严重心脏病,虽然胎儿健康无碍,但继续妊娠可能导致孕妇死亡的情况下,医生协助中止妊娠才算合法的。
母亲健康胎儿异常禁人流
反之,若是母亲健康无碍但胎儿异常,医生是否能为她中止妊娠呢?答案是不。无论是由于胎儿异常、强奸或乱伦导致怀孕,亦或是其他经济因素而中止妊娠,在我国仍是被禁止的。
举例来说,一名孕妇不能因为不想生下腹中的唐氏儿,而要求中止妊娠。除非她的精神健康受影响,那么我们需要请精神科医生进行评估,经诊断后才可合法中止妊娠。其实最令人伤心的还是遭强暴而怀孕的受害者,而她们的情况也一样,需被评估继续妊娠不利于精神健康后才可中止妊娠。
此外,一些胎儿异常可能危及孕妇身体健康,譬如当父母双方都是甲型地中海贫血症带原者,那么胎儿会有25%为重型甲型地贫患者,在孕中期以后出现胎儿水肿、胎盘肿大等几率较高,孕妇亦可能因出血等有生命危险。在这种状况下中止妊娠则无需评估精神状况了。
根据临床上的经验,究竟是否选择中止妊娠因人而异。很多时候即便胎儿异常,一些女性仍会选择继续妊娠,那么医生会定期观察孕妇的健康,等到她们足月自然生产,或是来到无法继续妊娠阶段为止。医生并不会鼓励,更不能够单凭不想要孩子的理由而中止妊娠,因为我们的职责是挽救生命,而非中止生命。”
胎儿异常2问:为重度贫血胎儿宫内输血
问1:是否能治疗尚在腹中的胎儿?
答:在现今阶段,子宫内治疗手术(in-utero treatment)未提供太多的选择。在胎儿严重贫血的案例中,我们可以将导管放入母亲腹部脐带为胎儿输血。当然这种血液需要经过特别处理。若是发现胎儿体内积液,我们也可通过导管排出。除此之外能够进行的治疗仍有限。
问2:如何预防胎儿异常?
答:除了将血糖控制好,以避免糖尿病性胚胎病导致的胎儿发育缺陷之外,在备孕期(怀孕前3个月)摄取叶酸(follic acid),且维持整个孕期,能够预防神经管缺陷如无脑畸形或嵴柱裂等。其实最好的方法是通过强化主食(fortified staple foods)摄取,譬如已添加叶酸、维生素和矿物质等的强化面粉,不过大马人大多以米饭为主食,所以一般会建议口服叶酸。此外,感染也可导致胎儿异常,提前接种疫苗能够起到预防作用。譬如在孕早期感染德国麻疹(rubella)可能出现先天性畸形或流产等后果,这种现象在接种疫苗后改善许多。
**温馨提醒:文章与广告内提及产品、服务及个案仅供参考,不能作为看诊依据,须以医生的意见为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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