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仿制药≠假药

最近根据真人真事翻拍而爆红的中国电影《我不是药神》,讲述一名白血病病人负担不起昂贵的抗癌药物,不想“望药而死”,而自行到印度买具有相同疗效的仿制药物。他在网上分享他的经历,还帮助其他病友从印度买入这款仿制药,但是最后以贩卖假药的罪名被起诉入狱。

这部戏里的许多情节戳中我们,尤其是低收入病患者和家属的许多痛处。药物的开销往往是长期病患或者重症病人压垮家庭经济和治疗失败的最后稻草。专利药物的价钱昂贵因为加入了研发成本,就如电影中的抗癌药物Glivec每颗近400令吉,长久下来病人每天就算有钱买药吃也应该没钱吃饭。当药物专利权已经过期,病人有价格大众化的仿制药物可代替,那么在经济上的负担无疑是减轻了许多。

在影片最终,主角被起诉贩卖假药。究竟仿制药是不是假药?原厂药产商在申请药物专利时,并没有公开制作过程和添加物的细节。所以,当药物专利权过期后,仿制药厂商在生产时所用的技术和添加物都是本身自行研发的,唯省下了临床试验成本。有效的仿制药必须通过生物相等性试验,确保符合药理,安全服用和与专利原厂药有同样的治疗效果。所以,仿制药并不是假药。

那么病人可以在马来西亚自行购入这些仿制药吗?只要是没有向马来西亚卫生部注册的药物,那么无论是仿制药还是“真的假药”都属于非法药物,在法律上是不被允许的。千万別铤而走险,山长水远,你不懂坐在电脑后的那个药物卖家是人还是鬼,到时疾病没夺走你的命,自己却把自己弄死了。

 

黄宏圣
黄宏圣,毕业於马来西亚国立大学药剂系。曾服务於政府中央医院,现为社区药行执业药剂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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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
星洲日报 · 文:黄宏圣 · 2018.1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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